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始终把群众的事放在心中——记开州区人民检察院检察二部主任陈秀娟

发布日期:2022-02-15 10:52

陈秀娟(右)与同事探讨案件


“你们夫妻双方要互相理解,不要动不动就闹离婚,更不要动手伤人。如果构成故意伤害罪,将追究刑事责任,这样对自己和孩子都不好。要记住,家和才能万事兴!”正月初七上班第一天,在区检察院陈秀娟的办公室里,她正在对因纠纷双方动手伤人而立案的夫妻进行劝导。和蔼可亲的态度,耐心细致地劝说,令夫妻俩十分愧疚,纷纷表示认识到了各自的错误。

陈秀娟是区检察院检察二部主任、四级高级检察官。2020年初,陈秀娟离开了工作13年的区法院,调入区检察院担任检察二部负责人。

2年来,陈秀娟扎扎实实办理案件,不仅个人能力得到了提升,更是带领检察二部稳步发展。去年7月,在全市检察机关第一届行政检察业务竞赛中,陈秀娟荣获“行政检察业务能手”称号。“始终把群众的事放在心中,让群众满意是我的奋斗目标。”陈秀娟在日记中这样写道。

化被动为主动,啃下检察生涯第一块“硬骨头”

“一开始干民事行政检察工作,还真不适应!”说起刚到检察院工作的那段日子,陈秀娟总是不免发出这样的感慨。这种不适应,主要源于审案与办案的差异。

“相比民事审判工作,民事行政检察工作需要检察官发挥更强的主动性,走到群众身边去办案。”2020年初,陈秀娟刚到检察二部工作,面对全新的工作,她快速进入角色。

那段时间,陈秀娟与同事主动出击,多次走访法院、律师事务所,宣传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并收到了一位律师的“求助”。

该律师代理了一起行政诉讼案,案件当事人王某与颜某二人多年前经人介绍相恋并订婚,但由于感情逐渐疏远,二人再无联系,后王某与别人结婚生子。2019年,王某在查询自己婚姻状况时意外发现除了丈夫邢某之外,自己与颜某竟有婚姻登记。

为避免丈夫误会,王某向民政局申请撤销与颜某的婚姻登记。民政局以王某不能证明其与颜某的结婚登记系遭受胁迫或被非法限制了人身自由为由,作出不予受理撤销婚姻登记的决定。当年7月,王某就该案向区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判令撤销民政局不予受理撤销婚姻登记的决定,并责令民政局受理自己的撤销婚姻登记申请。区法院判决支持了王某的请求。但判决生效后,民政局并未履行相关义务,理由是即使作出新的行政行为,因无证据表明王、颜二人的婚姻登记存在违法情形,结果依然可能是维持原决定。

“转了一圈,王某的问题依然没有得到解决。你们可以帮忙吗?”这是陈秀娟从检以来遇到的第一例行政检察案件,面对难啃的“硬骨头”,她选择迎难而上。

立案后,陈秀娟与同事迅速开展调查,通过村委会证实了王某从未与颜某共同生活过。公安机关则证实颜某已于2015年6月因病死亡。王某与颜某的结婚登记,是因颜某的父母为获取拆迁补偿款,到基层婚姻登记机构代二人办理的。

面对这样的“错误”登记,陈秀娟向民政局发出检察建议,督促民政局婚姻登记处撤销了该婚姻登记,啃下了这块“硬骨头”。该案被评为重庆市2021年度行政检察典型案例。

从院里到村里,接地气才能办好案

王某案件的成功办理打开了区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的新局面,不少群众带着他们的烦心事主动找上了门。陈秀娟深切感受到,只有接地气,才可能办好案件。

可如何接地气呢?一件耗时6年的纠纷成了她的另一个“突破点”。

2015年,李某受雇于包工头罗某,为王某修建房屋。开工首日,在包工头与房主不在场的情况下,李某去往高处取水时不慎跌落受伤,造成下肢伤残。

对于谁该对李某承担赔偿责任,各方发生分歧,李某随即向法院起诉罗某和王某二人。由于各方意见分歧很大,案件当事人均不服判息诉,致使李某的赔偿问题经历6年时间得不到解决。

去年2月,不服再审判决的罗某向市检察院提交民事抗诉申请书。为将矛盾在当地化解,该案交由区检察院协助办理,陈秀娟对此案进行了详细审查。经审查,她认为,再审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准确,判决并无不当。

法律的精准定性却没有得到三方当事人的认可。如何帮助当事人打开心结?陈秀娟认为有必要召开公开听证会,当面释清法理。

“如何让听证会效果最大化,促成当事人和解,让李某安享晚年。”陈秀娟觉得,将公开听证会“搬”进村委会,让村干部与村民参与调解,或许能够成功。

去年3月,公开听证会在当事人所在的村委会举行,经过多方释法说理,案件得到成功调解,李某在现场就收到所有赔偿款,罗某当场表示撤回监督申请。

“谢谢检察官,没有你们,我都不晓得什么时候才能拿回赔偿款。”拿到赔偿款后的李某满怀欣喜,这场耗时6年的纠纷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从民事到刑事,实现新突破

去年初,陈秀娟又开始办理涉知识产权的刑事案件。对于她而言,又是一次挑战。

“虽然在司法战线工作十余年,但我之前还真没深入接触过刑事案件。”面对摆在面前的又一道难题,陈秀娟选择迎难而上。不熟悉涉知识产权相关法律法规,就利用空闲时间啃书本;不了解刑事办案,就跟着刑检部门一步步扎实学。

去年3月,陈秀娟与同事收到了区公安局商请,提前介入一起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案。第一次办理知识产权刑事案件,陈秀娟做足了准备,对法律适用、侦查取证等方面进行引导,并联合区市场监管局及被害企业工作人员进行市场调研,了解涉案商品在辖区市场上的销售情况,扎实收集证据,保障权利人合法权益。

以该案为切入点,陈秀娟还联合多家单位及涉案企业开展知识产权普法宣传活动,向群众及时普及相关法律法规及辨别假冒伪劣商品的技巧。

“感谢检察官的帮助,依法保障了我们的合法权益。有你们在,我们底气足了,一定会拿起法律武器维护品牌利益。”涉案企业的肯定给了陈秀娟底气和信心,她相信,面对困难不退缩,人生才有新突破。